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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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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嫖告家人 執法感壓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16]

 內地從本月1日開始實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嫖娼被抓,視情節可通知家人。近日,杭州兩名嫖娼男子被尾隨而至的民警逮捕。派出所所長在得知兩人尚未婚娶的時候,竟然鬆了一口氣,「如果通知嫖娼人員的老婆,對一個家庭來說,可能是摧毀性的。」而趕到派出所的父母,最關心的則是:「我兒子會不會染病啊?」據了解,此案在杭州尚屬首例。

 【本報訊】據《都市快報》報道,3月12日,杭州市武林派出所民警接獲消息,得知一洗頭店涉嫌從事賣淫活動,並於當晚在同一房間內抓獲赤裸裸兩男兩女。兩名男子,一個姓陸、一個姓毛,均是杭州當地人。他們交代,各付給兩賣淫女150塊錢,並且是該店的老顧客。

 派出所副所長時國強說,因為陸某和毛某同房嫖宿,且有嫖娼史,情節較為惡劣,故依法對他們處以14日行政拘留的處罰。此外,在查清兩人都沒有成家的情況下,警方打電話通知了陸、毛的父母。

 時國強說,對嫖娼人員傳喚後,通知其家屬,這是他從警生涯中的第一次。「當我查出陸、毛還沒成家,我稍微鬆了一口氣。在我看來,通知嫖娼人員的父母,父母也許會感歎兒子不爭氣,他們最關心的是孩子的身體、孩子的名譽。但如果是通知嫖娼人員的老婆,這對一個家庭來說,很可能是摧毀性的。」

 據稱,陸家接電話的是陸父,陸大伯輕輕歎了口氣,連說對不起,並答應天一亮就到派出所來。毛家接電話的是毛母。聽民警說完,毛大媽說了聲:「哦,知道了!」

 到派出所後,陸大伯一直紅著臉不講話,突然,陸大伯問:「我兒子會不會染病啊?」時國強告訴陸大伯,警方在對行為人實施拘留前還要檢查身體的。毛的哥哥到派出所後,只問了三個問題:弟弟會不會染病?現在可不可以看他?可不可以保釋?

長沙警方開大會研究

 另據《瀟湘晨報》報道,3月1日晚在長沙,一對男女賣淫嫖娼時當場被公安逮捕。據警方介紹,23歲的嫖娼者徐某結婚剛一年,並自稱是第一次嫖娼。

 次日,長沙警方就要不要通知徐某老婆的問題,請來了律師、婦聯同志及普通女市民開會研究。儘管律師、警官和婦聯都認為妻子有權知道,但女性市民認為:不通知家屬好。通知家屬勢必造成當事人家庭不和,影響夫妻感情,甚至導致婚姻破裂。真相是很殘酷的,我寧願不知情。

 警方經過研究,最後還是決定將嫖娼處罰決定書寄給了徐某的妻子。「家屬對此應該享有知情權。」辦案民警表示,這一規定對於預防犯罪有一定積極作用。而一位辦案民警則說,從人文關懷角度來看,處罰決定書給嫖娼行為人的家屬,可能會引起家庭風波,但作為執法者必須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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