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3月18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國際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蛇后」鄭翠萍判入獄35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18]
放大圖片

 涉嫌偷運中國大陸人蛇往美國的「蛇頭」鄭翠萍(見圖)被美國紐約法庭判監35年,檢控官形容外號「大姐萍」的她是「歷年來最成功的外國蛇頭之一」,包括策劃引致10名偷渡者喪生的「金色冒險號」貨船偷渡案。

 有「蛇頭之母」之稱的鄭翠萍在去年6月被裁定密謀偷運人蛇、洗黑錢和走私等罪名成立,美國法院周四宣布刑期。雖然鄭翠萍求情時形容自己無辜,只是受到唐人街黑幫威脅和借錢給新移民,但美國地區法官穆卡錫稱鄭翠萍只是一派胡言,判處她最高刑期入獄35年和罰款25萬美元(195萬港元),檢控官布朗形容她是「歷年來最主要、最成功的外國蛇頭之一」。鄭翠萍對判刑沒有反應,被庭警帶走時還向庭內親友微笑揮手。

「金色冒險號」事件最轟動

 57歲的鄭翠萍被指操縱涉及數以百萬計美元的人蛇集團,利用飛機、汽車、貨車和船隻的暗格偷運人蛇,人蛇的環境惡劣危險,數百人要共用一間浴室,並且安排黑幫收債和贖金。有黑幫指證鄭翠萍時表示這位「蛇頭之母」會扣押人蛇,直到對方家人支持高達5萬美元(39萬港元)的偷渡費。估計人蛇集團的「顧客」共超過1千人,當中包括1993年轟動一時的「金色冒險號」貨船偷渡案,貨船在美國紐約昆斯岸邊附近擱淺,10名偷渡者溺斃。此外,另一艘負責運送人蛇的船隻則在1988年於危地馬拉的岸邊翻船,引致14人喪生。鄭翠萍經過6年的逃亡生涯,在2000年於香港落網。由於陪審團未就鄭翠萍被控綁架人蛇索贖的罪名達成一致,有關案件的重審日期待定。

 不過,鄭翠萍的代表律師霍赫海澤爾稱判決是錯誤,並批評承認殺人的黑幫因為指控鄭翠萍而獲得較輕刑期。■綜合報道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國際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