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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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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嚴懲違規外判商 5月生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24]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投標小組一致通過,加重懲罰違反合約條款的清潔及保安服務外判商,禁止剝削工人的承辦商,5年內不得參與房屋署工程投標,新措施會在5月1日生效。目前清潔或保安服務外判商沒有支付承諾工資,違反每日最高工時,以及不按僱傭合約聘請工人,每項會被扣1分。房屋委員會投標小組通過,收緊非技術工人包括清潔及保安服務外判商合約條款,由下月1日開始,承辦商被扣滿3分,或者被定罪1次,會被即時終止合約,並且從投標名單中被剔除,5年內不得參與房屋署工程投標。

 小組成員葉國謙相信,新規例可以收阻嚇作用,防止外判商違規。他說:「我們主要是針對那些未能夠遵守(合約)的承辦商,他們需要考慮若自己根本沒有實力,就不應該繼續留下來。」

承辦商:一張告票可關門

 清潔工人職工會幹事陳寶瑩指出,現時約有8,000名清潔工人在房署轄下的屋苑工作,新規例可增加對工人的保障。不過,有承辦商表示,新規例會是一張告票定生死。「有一張告票,停5年牌,不單是房屋署工程,政府整體的工程,以及公營機構的工程,都不得參與投標,基本上,若公司有一張告票,可以說一定會倒閉。」

 根據房署數字顯示,過去5年一共收到120多宗懷疑工人被外判承辦商剝削的投訴,共懲處了6個違反僱傭條例的清潔服務承辦商,並且禁止他們投標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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