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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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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指控販管隊4宗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30]

1.不應穿便服捉小販。

2.女小販被截停後,禁止她落樓了解拍檔的情況,45分鐘後才帶走。

3.未查清貨品屬誰,即將屬於受傷小販的貨品,強加到被捕女小販的身上,希望法官將刑罰加重。

4.小販事務隊在報警時,只報稱與小販有糾紛,並無報稱發生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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