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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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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署否認追捕釀意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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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小姐驚悉拍檔重傷垂危,禁不住掩臉痛哭。 本報記者溫瑞麟 攝

 【本報訊】食環署發言人昨回應今次事件時,否認事發時曾有小販事務隊人員追捕事主。她指出,根據小販管理工作行動指引,小販事務隊人員執行任務,必須顧及行人、小販及自己安全,行動時一定要穿制服,惟在特殊情況或特別原因下,可以穿便衣,例如要進行監察,事前必須要獲得上司批准。今次行動中,共有8名隊員參與,只有一人是身穿便衣,而負責拘捕一名無牌女小販的隊員都有穿制服。

 該發言人又表示,青山道近大南西街一帶是無牌小販的黑點,署方在下午1時,派人到場如常執行掃蕩行動,拘捕了一名38歲售賣成衣的女小販,將她帶返長沙灣警署調查,其後控以無牌販賣及阻街罪。同時,行動中,附近發生交通意外,有一名男子受傷,食環署人員報警,轉交警方處理。

 據食環署網頁指出,小販事務隊的職責是在分區及總區兩個層面管制販賣活動。他們共分為191支小隊(港島及九龍各分區125支,新界各分區66支),其中包括總區特遣隊(港島及九龍總區15支,新界總區12支),隊伍均配備手提式無線電通訊器材和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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