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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在報章上的「快錢婚姻」廣告。 本報記者羅蘭蓉 攝
【本報訊】港版「綠卡情緣」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上演」。一名香港男子為賺取3,000元酬金,透過一間專辦兩地假婚姻的中介公司,結識一名素未謀面、渴望獲得本港居留權的內地女子辦理假結婚;但在一次掃黑行動中,女事主被揭發假「過埠新娘」身份,兩人被控串謀欺詐,各被判入獄9個月。有學者指出,本港入境制度存在漏洞,這次揭發的只是兩地假婚姻的「冰山一角」。
首被告為內地女子何曄(42歲),次被告為本地漢鄭遠光(57歲)。控罪指兩人在去年12月5日,聯同中間人阿芹及阿英,在香港串謀欺詐入境事務處,不誠實地促使婚姻登記官為2人主持結婚儀式。
何曄的供詞指,一名內地中間人阿芹向她建議,可安排她在港與人註冊假結婚,以取得居留權。獲何曄答應後,另一位中間人阿英向她索取2萬元以便安排。
登記結婚後即商「離婚」
去年10月19日,鄭遠光由阿英帶領下前往屯門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兩人在去年12月5日於屯門註冊結婚。何曄取得結婚證書後付予阿英1.8萬元,鄭遠光從中間人阿英處獲得3千元報酬。阿英曾答應鄭,在協助何申請單程證後會多給他幾百元。之後鄭、何並沒如普通新婚夫妻般一同回愛巢展開新生活,反而是制定「離婚」約定,雙方同意取得單程證後簽離婚紙。
之後兩人有各人的生活,何曄涉嫌從事賣淫為生,並於2月在一次掃黑行動中被捕,入境處紀錄翻查其資料顯示曾與香港男子結婚,但追問之下發現疑點,終於揭發這宗「假婚姻案」。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
辯方律師在求情時指,首被告在內地有兩名11及17歲的女兒,而她並不知道假結婚事態嚴重,現時十分後悔,希望可回鄉照顧女兒。次被告有兩次案底,但與本案並不類同,他染有肺病,亦有一名患精神病的女兒,假結婚只為獲取醫藥費,希望獲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以便照顧女兒。
裁判官指出,此類案件未有量刑指引。他考慮到案情嚴重,首被告可獲永久居留權,而次被告從中獲得報酬,亦同意協助首被告申請單程證,兩人被判同等刑期,即各判監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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