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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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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勸喻 市民勿效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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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處助理處長陳國基表示,一旦發現假結婚,有關人士會被即時遣返原地。 陳朗昇 攝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入境處指出,有跡象顯示不法分子充當中介人,為兩地假夫妻穿針引線,但大部分參與「假結婚」計劃的港人,最終都不能收取全部報酬,而且在不知配偶背景下完婚,須承擔巨大風險,因此提醒港人勿因小失大。入境處亦已成立一支9人小組,調查所有在巡查行動中,發現以「探親」理由來港的人士,重點打擊「假結婚」的詐騙罪行。

 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訴訟)陳國基認為,法院判刑已反映罪行嚴重性:「即使做黑工也不用判9個月!過往曾有類似個案,判刑是24個月,而有關罪行最高刑罰是入獄14年。」他表示有跡象顯示,不法分子充當的中介人,會向內地人表示以「假結婚」形式來港是合法,混淆視聽。

 陳國基坦言,只要入境處發現有人以「假結婚」形式取得居留權,無論是持單程證來港或已取得永久居留身份,都會被取消身份證或永久居留資格,並即時遣返原居地。入境處一向都會拒絕一些簽證有問題或對其來港目的有懷疑的人士入境,2004年拒絕28,280人,到去年人數大幅上升至39,870人,而今年首兩月已合共拒絕6,940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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