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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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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業建議機場設小貨區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11]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數十名的士業界代表昨日與運輸署開會,商討非法輕型貨車「載客取酬」問題,並提出4大要求。另對於早前機管局提出在機場設立輕型貨車裝卸貨區(輕貨區)的建議,的士業界批評當局只是把非法規範化,他們建議當局在機場設置小貨區,解決「客貨分流」問題。運輸署表示,會致力聯同警方及機場管理局打擊違法者。維護的士合法權益大聯盟代表郭志標昨日與運輸署開會後表示,他們向政府提出4大要求,包括立即更正輕型貨車的中文譯名;取消客貨車的「客」字;釐清法例中私人物品及貨物的定義;加強執法及盡快引入車尾箱較大客量的車種。

 郭志標建議,在機場商業區或東暉路設置小貨區,解決輕型貨車在機場客運大樓「載客取酬」的問題:「以前舊機場也有一個小貨區,東輝路現在是一幅爛地,也不是客運區,將來乘客的貨物和行李可以在這小貨區辦理離境手續,便不會發生搶客情況。」他引述運輸署官員表示,當局將於一個月時間內採集法律意見釐清法例及約兩周時間考慮的士業界建議設置小貨區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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