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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理斯
現在香港除了施行歐美制的國際學校之外,所有的本地中小學都運用母語教學。由於缺乏能操流利英語的教師,所以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就算是英文科也是以廣東話授課的。不幸的是,這制度不但令學生們的英語水平普遍低落,但中文程度亦未見有提高,長此下去,惡性循環只會令情況日益嚴重。
父親和我在香港所就讀的中學,屬於所謂「中英學校」(Anglo-Chinese School)。直到我的學生年代,除國文及中史之外,其他科目仍一律以英語授課,而且還聘用了不少以英語為母語的外籍老師,因此多年來一直能保持不錯的英語。(但時而至今,我相信或多或少都一定會受到「母語教學」政策所礙。)
話雖如此,有時過分注重英文亦未必是太好的一回事,因為強逼英語未必是其強項的華人老師硬以非母語授課,不但會因表達能力大打折扣而影響教學質素,很多時還會鬧出笑話。小時候,爸爸便常告訢我一些他中學時代老師誤用英語的趣事作為反面教材。例如有一位老師,便常錯用英語裡的「借」字,經常把「你可以借一點墨水給我嗎?」之類的話,說成:「Can you borrow me some ink?」
錯誤的來由,是因為中文只有一個「借」字,無論是當我們向別人借東西也好,還是借東西給別人也好,所用的都是這個字。可是在英語裡面,卻不止一個「借」字,要視乎所指的是向別人借東西的一方還是借東西給別人的一方:當應用在向人借東西的一方的時候,應該用的字是 borrow;可是應用在借東西給別人的一方時,該用的字是 lend。
比如說,「我可以向你借一點錢嗎?」,英文是:「May I borrow some money from you?」但如果要說,「你可以借一點錢給我嗎?」英文是:「Can you lend me some money?」兩者分不清楚,便會出現上述的「Can you borrow me some ink?」這種混淆。
英語還有另外一個常用的「借」字,便是 loan。Loan 原是名詞,通常指「借貸款項」(例如「bank loan」銀行貸款),但亦可指其他借出的東西;而引伸為「on loan」這個形容詞,即是「借出了」的意思(例如指被借閱了的圖書)。這字「動詞化」之後,基本上與 lend 同義,這種用法較多時候會在美式英語內碰到:例如「你可以把這本書借給我嗎?」,美國人便往往不用 lend 字而把這句話說成:「Can you loan me this 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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