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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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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社會企業 減輕福利包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20]

■梁劉柔芬 全國人大代表 香港立法會議員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接受電視台訪問,被問及香港邊緣化的問題時,強調香港地位不可替代,不會被邊緣化,但他同時勉勵港人要自立自強,團結一致。本人非常贊同溫總的言論,港人應該自立自強,充分發揮潛力,積極進取,社會才能不斷向前發展,香港才不會被邊緣化。事實上,本人早就倡議全力發展社會企業,因為社會企業的主要作用就是發揚自立自強、自力更生的精神,這不但可以鼓勵港人進取,亦有助減輕社會福利負擔。

 社會的發展動力主要來自三方面:一是創新、二是求變、三是進取。香港要持續發展,就必須勇於創新,以新的思維、新的方法去調整既定的政策,除掉陳年的包袱,這樣,社會的能量才能得到充分釋放,社會才能不斷進步。香港現存的最大問題是,福利政策失當,令相當一部分港人養成依賴心理,沉溺於社會福利而不能自拔,變成慣性的「福利吸毒者」;另一方面,香港缺乏一個讓弱勢社群一展所能的空間和平台,亦埋沒了他們的才能,使他們不得不依賴社會福利。

開設社會企業協助弱勢社群自立

 幸好,社會企業問題最近引起了政府、學者及社會大眾的關注,這是令人鼓舞的。社會企業主要是追求社會責任,人人都有權利,亦都有義務。其理念是發揮個人潛能,鼓勵自力更生,從而推動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其盈利主要是用來投資於企業本身或社會,而非為股東謀取最大的利益;其形式則是透過獨特的企業經營,為弱勢社群提供培訓、服務,以便他們能夠自立。其實,社會企業在英國已推行多年,有很多成功例子,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香港應該借鑑其經驗,積極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

 本人認為,香港政府應鼓勵在社區中設立「自力更生組織」之類的社會企業,協助弱勢社群重拾自信,發揮才能,自立自強,並融入社會。這方面,我們可借鑑英國Margaret Elliott創立森德蘭家居護理協會的經驗,一群婦女自強不息,從經營小規模合作社到發展成為全國企業,該會的175名員工全是「老闆」,每兩月開一次會,企業大小事務都由集體決定。正如Margaret Elliott所說:「僱員擁有公司,他們覺得驕傲,自然做得開心。」

 「自力更生組織」可以是多元化的,既可為智障人士、單親家庭提供護理服務,又可從環保方面著手,為受助人提供就業機會,寓環保與工作於一身。而為了使「自力更生組織」可以更好經營,以達到自負盈虧,有關方面應該提供專業輔導和培訓,例如大專院校可以開辦有關社會企業的課程,協助培養這方面的專業人才。此外,還可以考慮為這些從事「自力更生組織」的人士舉辦交流會,介紹他們的業務特色、營運經驗,以便互相分享,互相學習,提升公眾對社會企業的認識及認同。

鼓勵工商界積極提供幫助

 除此之外,鼓勵社會大眾尤其是工商界履行社會責任,向社會企業提供幫助,也是社會企業能否獲得成功的關鍵。事實上,香港人樂善好施,無論是中國內地歷次水災,還是南亞海嘯等,香港的捐款數字都是名列前茅,港人為善不甘後人,由此可見一斑。可是,反觀香港本土的公益事業,近年來卻進展不大,究其原因,是香港福利制度中存在的某些弊病,引致社會人士尤其是部分工商界對公益事業提不起興趣及熱情。對此,我們要大力向工商界和社會人士推廣社會企業的概念,讓他們認識社會企業的意義,知道社會企業並非一般的慈善活動,也非一般的商業機構,而是旨在服務社會的企業,這樣,就可以喚起他們對社會企業的認同及支持。從另一個角度看,鼓勵工商界協助社會企業,既可以幫到弱勢社群,也可以使工商界更靈活運用資源,獲得更大回報,從而達到共同創造財富的雙贏局面。

政府應給予政策支持

 當然,對於設立社會企業,政府也應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例如可外判合約予「自力更生組織」,並在稅務上給予優惠。此外,政府亦可考慮將綜援制度與「自力更生組織」掛鉤,如綜援受助者加入「自力更生組織」,可領取一定的綜援金額,以取代現時完全由政府包辦的綜援制度,此舉有助鼓勵綜援人士自力更生,減輕社會負擔。

 毫無疑問,社會企業是全球發展的新趨勢,潛力巨大,前景光明。不過,這畢竟是一項新生事物,正所謂「路漫漫其修遠兮」,發展社會企業的路是漫長的、艱辛的,有待各方面共同求索、開拓。本人熱切盼望政府、企業家和全港市民群策群力、攜手推進,共創關懷、和諧的社會。(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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