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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中)認為港政制發展必須與北京配合,才能取得進展。左為鄭坤生,右為黃富榮。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署理行政長官許仕仁表示,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權力均來自中央,除要珍惜「兩制」外,必須明白「一國」的重要性,要理解到在政制發展等重要課題上,必須與中央配合才能取得進展。他又呼籲港人好好珍惜和運用《基本法》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權,而在行使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權時,也要緊記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地區。
許仕仁昨日在基本法頒布16周年研討會上致辭時指出,《基本法》是特區的憲制性法律,它將「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方針,以法律形式明確訂明,並將這些方針具體化及制度化,故香港市民加深對《基本法》的認識,把握《基本法》所提供的基礎在經濟、社會各方面發展,是非常重要的。
港非獨立區 主權在中央
他提到,全國人大對《基本法》所擁有的解釋權和修改權,是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秩序,也充分反映中央對特區憲制設計和實施的主導性角色。雖然中央透過制定《基本法》,將高度的自治權授予香港特區,但香港特區作為一個行政區域,所行使的權力是建基於中央對特區的主權及中央對特區的授權。他說,《基本法》的不少條文都體現中央對特區的主權,明顯的例子就是外交和防務的管理由中央負責。
他認為,香港擁有十分高度而廣泛的自治權。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權下,特區政府可與外國簽訂包括司法互助、互免簽證等雙邊協議;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特區政府可簽訂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回歸後,特區政府已在中央授權下簽訂了超過90份這類協議,這對於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商貿及航空等中心的地位十分有幫助。在參加國際組織方面,特區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超過190個不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也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參加超過20個以國家為單位的組織。
許仕仁指出,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和民間組織一直攜手向市民推廣《基本法》,並取得不錯的成效。目前,有過九成的市民知道按照《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並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和獨立的司法權。但基於歷史和其他因素,有些市民對國家的認識仍較為有限。
先凝聚共識 始發展政制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亦強調,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並非一個獨立的主權體制,不能單方面處理關於政制的問題。倘香港未來於2007至2012年之間要再討論這問題,他們需要再盡進一步的努力,在香港社會內部先凝聚共識,並與中央建立這方面的共識,這樣,香港的政制才可以有進一步的發展空間。
是次研討會由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辦。出席嘉賓包括中聯辦副主任鄭坤生、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席黃富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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