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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海城特別推出五.一黃金周購物優惠內地旅客,在商場購物最高金額者可獲免費住宿港麗酒店價值2萬5千元的豪華主席套房一晚。 本報記者潘達文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政府建議修改有關假日薪酬及年假薪酬的法例,把「佣金」納入為計算工資的一部分,解決員工離職時的「補水」爭拗。雖然勞資雙方在昨日的勞顧會後同意修例,但對佣金的計算方式卻未達共識。勞方代表建議以員工過去1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補償,資方就認為過去1個月已足夠,雙方可望在下月底的勞顧會上找出答案。
勞工處指出,今次修例,僱主代表原則上同意,但由於涉及的法定權益範圍較為廣泛,僱主代表認為需要多一點時間諮詢。
勞方建議1年作計算
資方代表劉展灝表示,勞資雙方的角色有所不同,因此在計算方法上出現差異,但強調彼此同意就這問題作出討論。「不論1個月、半年或1年也好,都只可能對部分僱員有利;新例卻應滿足大部分僱員。」
劉展灝又指出,資方期望短期內與勞工處官員及商會代表開會解釋今次修例的意義及承諾,並會由工業總會安排,相信屆時不會少於10個商會出席。資方代表何世柱也指出,佣金亦是工資的一部份,他同意需要向員工作出補償,但法例必須清楚寫明計算方法,才能避免再出現爭拗。
必須清楚寫明計算方法
勞方代表葉偉明表示,希望修改法例以保障工人權益,亦希望以過去一年的平均薪金作計算,以保障勞方權益及資方利益。另一代表潘兆平指出,希望在釐清計算方法之前,暫時擱置涉及員工離職後計算佣金的法律訴訟,以避免員工利益受損。
不滿單以底薪作標準
終審法院在上月1日,在一項勞資糾紛的訴訟中,裁定假期薪酬計算應排除浮動佣金,單以底薪作為標準,工會不滿裁決,形容會令僱傭條例形同虛設,政府研究後,亦認為終審法院的裁決與僱傭條例的立法原意有出入,因此建議修改法例。勞工處目前正諮詢律政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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