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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跳消防員情緒激動,向負責游說者講述「被屈」經過。
【本報訊】一名曾參與八仙嶺大火救人、休班捉賊受傷,被稱讚「神勇」的消防員,4年來3度滑倒傷及尾龍骨,斷續休假達3年。他昨晨休假期間,返回北角消防局辦理醫療手續,不滿被當作「休班受傷」,跑上3樓天台危坐,大叫:「消防處迫害我。」他與同袍及警方僵持半小時後被勸服,送院檢驗。
該名聲稱遭處方迫害的消防員姓黃,34歲,駐守北角消防局,與家人居住柴灣萃文道消防宿舍。他向傳媒申訴,去年6月獲醫生判傷,全身百分之5點5喪失終生謀生能力,已不適合當消防員,但消防處不列工傷,目前已交由律師追究工傷責任,要求賠償。
事發昨晨11時許,姓黃消防員尚在休假期中,應上司之約返回健康東街28號北角消防局,簽署一份醫療文件。黃更換制服後見上司,聲稱其上司以手遮掩文件下半部,要求他在上半部簽名;他要求看清楚文件才簽名,雙方爭執後獲看文件,發現文件寫明他是「休班受傷」。
指上司手遮文件誘簽名
黃表示,當時大為氣憤,認為遭到針對,一時情緒激動,衝上3樓天台邊緣危坐,揚言跳樓,並大叫:「消防處迫害我。」同袍追上相勸,在樓下放置氣墊戒備。警員接報到場勸解,任職警界的黃兄接報趕到場,攜備攝錄機拍攝胞弟企圖跳樓情況。
一名警署警長蔡玉祥充當談判專家,經半小時,勸服姓黃消防員打消死念,返回安全地方。黃被送院檢驗後出院,稍後在兄長陪同下見記者,講述多年來「工傷」情況。
警長苦勸半小時 打消死念
黃表示,02年在銅鑼灣消防局樓梯滑倒受傷,獲9個月假期。而04年1月往北角英皇道撲救一級火警時,落消防車滑倒受傷,斷續休假至今年1月6日,之後申請大假。至本周一(24日)往上環消防局報到,當時正值「黃雨」,他落巴士時滑倒受傷,送院留醫一日,目前仍休假中。
他指出,去年6月要求判傷,醫生判定他全身百分之5點5喪失終生謀生能力,已不適合當消防員,但有關部門不列其受傷為工傷,惟有把個案交由律師追究工傷責任,要求消防處賠償。他表示,對因工受傷感到無助,已向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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