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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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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蘭罰九千要上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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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淑蘭否認身旁的男伴是男友,但屬「有車階級」該毋庸置疑。

 【本報訊】(記者 李慶全)陳淑蘭於去年駕車途經灣仔時失控剷上行人路,撞毀花槽及鐵欄,被控不小心駕駛、肇事後沒有停車和立即報案等三項罪名,前日上庭全部罪名都成立,被判罰款九千元,她要求罰款分三個月繳交,但遭裁判官拒絕,規定她於三星期內繳清。

一次扣掉十三分

 蘭子前晚往看《職業特工隊Ⅲ》的首映時心情表現輕鬆,身旁還有仁愛堂總理黃政浩相伴,但否認對方是男友,卻不排除彼此寂寞時也可交往,不過她現找男友也一定要是有車階級,因她前日上庭後,一次過給扣掉十三分,現剩下兩分,行車證要鎖入銀行保險箱。

 蘭子又表示,對於今次的裁決她感不滿,定會上訴,當她被判罰九千元時,她向律師提出想分一年繳交,因她覺得平日去買影音產品,都有兩年免息,且她又願意賠償約五千元撞毀的政府公物維修費,但律師指這是沒可能,最後只代她講分三個月繳交,結果裁判官反問她是否經濟上出了問題,蘭子回應不是,最終裁決她於三周內繳交罰款。

 陳淑蘭不服的是她三項罪名都成立,她承認是不小心駕駛,但其它兩項是有證據推翻,裁判官所指發生事她不在現場又沒即時報警,她則指有在肇事現場逗留超過半小時,但由於現場有「狗仔隊」拍照,加上她又胃痛,安頓好一切才離開現場,且她於十二小時內有報案,所以她要上訴討回公道,拿回十三分。

今年再搞生日會

 蘭子歎謂,前日剛巧是她身分證上的生日日子,就收到了大禮三項罪名都成立,朋友致電來安慰她,但竟取笑她的罪名最高刑罰是判終身監禁,現相比已好彩得多。不過蘭子其實是在七月才真正生日,她笑指身分證的出生日期不同,是因媽咪怕她給人落降才這樣做。

 蘭子指今年她一樣會像去年般大搞生日,上年她撞車又傷腳,但都是小問題,不過她苦著臉呻笨:「去年我的生日派對上,原來全港五位鑽石王老五有三位都來了,後來陳沛嘉還與其中一位彭文堅一起了,我真是不懂把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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