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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徐麗泰否決容許行政長官候選人當選保留政黨背景的修訂案,認為不符合議事規則。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明言)自由黨及民主黨圖令新一屆行政長官擁有政黨背景的嘗試遭挫敗。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以不符合議事規則為由,正式否決由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意圖在立法會提出的3項修訂,包括修改及刪除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令新一屆特首選舉當選者保留政黨身份及就特首候選人設立提名上限的修正案。
田楊提修訂 刪除無政黨限制
《2006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三二讀,田北俊擬提出修正案,要求刪除條例中「勝出的候選人須聲明他不是政黨的成員」的規定,而楊森亦提出修正草案中,「行政長官候選人當選後必須聲明他不是任何政黨的成員,並且承諾不會成為任何政黨的成員,及不會受任何政黨的黨紀約束」的規定,使之不能作為就該選舉提出法律質疑的理由。
同時,楊森又擬提出「任何候選人的提名均須由不少於100名及不多於2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作出」的修正案,以為特首候選人訂立提名上限。
范太指提修正違《議事規則》
范徐麗泰在主席裁決中指出,根據《議事規則》規定,「修正案必須與法案的主題及有關條文的主題有關」,她同意政制事務局局長及立法會法律顧問的觀點,認為條例草案內並無任何一項條文建議修訂有關的內容,故該3項擬議的修正案所提出的實質性新課題,已超出了條例草案的範圍,故裁定2人不可動議他們擬提出的修正案。
田北俊對裁決感到「失望及無奈」。他指會尊重和接受主席的裁決,但會研究日後在適當場合,再次要求政府修改法例,容許行政長官在2012年可以由有政黨背景人士出任。而楊森亦稱感到失望,聲稱未能在有限框架內盡量爭取民主發展空間,但他會尊重主席的決定。
身兼行政會議員成員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曾鈺成認為,主席的裁決便是最終裁決,他對此表示尊重,同時亦強調不能再「說三道四」。他表示,若提出修訂的議員對裁決有不同意見,可透過合適途徑向主席反映。
曾鈺成:無須急於取消規定
對於特首在當選後可否保留政黨黨藉,曾鈺成重申民建聯的立場,指長遠而言,該黨認為不需要規定特首必須沒有政黨背景,因為未來香港全面普選後,要求當選特首沒有政黨背景是不切實際的。
他認為,雖然有人提出保留黨藉做法有利政黨發展,但民建聯對此卻不同意,「是否今天取消了有關限制,政黨就立即受惠?以今日香港政黨在公眾的認受程度,以及實際上下屆行政長官的人選,我們認為意義不大。不如擱一擱,等政黨發展成熟、接受程度比較高,就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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