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5月5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涉侵犯女童 傳道人或加控10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05]
放大圖片

 ■傳道人曾福照出庭後,由妻子陪同離去。

 【本報訊】大埔一所教會的傳道人,涉嫌性侵犯年輕女教友,控方昨在庭上稱,或加控10多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類同的罪名。被告暫時無須答辯,准以一萬元保釋,不可直接或間接與證人接觸。控方將於5月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申請把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被告曾照福,46歲,昨身穿西裝,由數名親友陪同下出庭應訊,他踏出法院時,更緊緊牽著妻子的手,與親友們同坐私家車離開,其間沒有回答記者的提問。

 曾照福被控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情指,被告涉嫌於去年8月2日至今年2月,與一名當時年僅15歲的女童非法性交。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