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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人曾福照出庭後,由妻子陪同離去。
【本報訊】大埔一所教會的傳道人,涉嫌性侵犯年輕女教友,控方昨在庭上稱,或加控10多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類同的罪名。被告暫時無須答辯,准以一萬元保釋,不可直接或間接與證人接觸。控方將於5月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申請把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被告曾照福,46歲,昨身穿西裝,由數名親友陪同下出庭應訊,他踏出法院時,更緊緊牽著妻子的手,與親友們同坐私家車離開,其間沒有回答記者的提問。
曾照福被控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情指,被告涉嫌於去年8月2日至今年2月,與一名當時年僅15歲的女童非法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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