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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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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補鑊 試場嚴查手機體作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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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全港300多個考場舉行的中學會考英文科(課程乙),因試題列明出處網址,被考生懷疑出現集體作弊。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本月四日會考英文科(課程乙)試卷二考試期間,懷疑有眾多考生利用手機上網作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至今共收到98宗投訴及查詢,主要批評試卷設計出現漏洞等。考評局將於下周一開始,加強監檢考生攜帶手機及其他通訊設備的情況,以防止再次出現集體作弊潮,但暫時尚未知道其他試卷是否同樣列明試題網址出處。教育團體批評,《考試條例》與現今社會及教育環境脫節,應該盡快修改條例及改善試卷設計,以維持公開考試的公平性。

 全港有300多個試場舉行英文科(課程乙)試卷二考試,考評局評核發展部總經理張光源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考評局會要求有關試場主任提交報告,以了解當日考試時是否出現異常情況,包括考生集體往洗手間等,並會留意考試評分成績,如果發現曾到洗手間的考生答卷有可疑,將要求面談;待完成試場主任及證據蒐集程序後,再審慎研究是否需要重考。

擬禁通訊器材入試場

 不過,他個人不相信有大量考生透過手機上網方式作弊,並認為如果輕易重考,對大部分守法的考生不公平。

 鑑於資訊科技日新月異,張光源表示,考評局會研究更改考試守則,以進一步禁止學生在考試期間,隨身攜帶手提電話、傳呼機等通訊設備,以堵塞作弊漏洞。但他不承認以網上資源作試題是試卷設計缺憾,因為利用網上資料,可以使考題符合生活實際情況,而試卷列明網址是尊重知識產權,亦是國際慣常做法。

 雖然考評局強調一旦學生被證實曾作弊,最嚴重將會取消所有會考科目的考試資格及成績,但教育評議會主席、屯門仁愛堂田家炳中學副校長蔡國光批評,現時的《考試條例》未能適應科技發展而作出轉變,考評局亦過分重視考生個人權利,忽略阻止作弊的重要性。他說:「譬如說試場主任不能對考生搜身,其實現時不少考生衣著古怪,可能方便作弊。例如有考生戴冷帽,此舉可能會阻住試場主任視線,使後排考生較容易作弊。」

 他認為,目前作弊方式甚多,考評局可能尚未發現其他「先進」、「前所未見」的作弊,所以他認為,考評局有需要對考試條例作全面檢視及大幅度更新,以有效地防止考生作弊。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風采中學副校長何漢權則認為,考評局應一刀切禁止考生攜帶手提電話及電子手帳進入試場,要求考生在進入試場前交出手提電話,由試場監考員保管,其實不少國家在公開考試中實施同樣措施。

教界促試題不列出處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主席、福建中學(小西灣)校長黃均瑜則表示,監考員批准考生如廁後,監考員只能跟隨考生到洗手間門口,當考生自行進入洗手間內如廁,自然有機會作弊,因此修正《考試條例》的作用不大。但他認為,考評局應考慮在試卷設計時,不要列明網址,寧願多花一點時間或功夫,聯絡試題資料撰寫人,並將過程保密,以避免同類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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