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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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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裝米亂溝無王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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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和超市監察組成員,要求政府加強監察超市出售的袋裝米。 本報記者梁嘉儀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港人主要食糧—白米,多年來已改用袋裝出售,內裡粒粒白米難以辨別原產地,即使食物標籤制度實施已久,但有關部門執法不力,條例猶如虛設,市民連吃了甚麼落肚的知情權亦未受保障。有市民發現,袋裝米中竟混合3種不同來源地的白米,包裝上卻全無顯示,令市民「吃了乜米」也不知。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去年收到東涌居民黃女士投訴,指在大型超市惠康購買「香滑靚白米」,之後才發現袋裝米欠缺配料表、最佳使用日期、營養表、產地來源等,令她憂慮此米是基因食品,故致電食環署投訴。經食環署化驗後,證實並無基因改造成分,但發現是由泰國米、中國米和澳洲米混合包裝而成。

 王國興說:「據現行《食物標籤條例》,食物要列明食物名稱、製造商或包裝商的名稱及地址、食物保質期等資料,但是『香滑靚白米』沒有,已是違法。米商可以有法不依,可見是因為食環署監管有漏洞,條文含糊不清,也難以執法,結果是漠視了大眾知情權,連自己食緊乜米都唔知!」

 食環署回應,根據現行法例,預先包裝食物如在標籤上列明製造商或包裝商的資料,則毋須列明原產國的說明。如在標籤上只列明經銷商的資料,則須列明產品的來源地。另外,如有關預先包裝食物只含有單一種成分,則毋須列出食物配料表。

八成品牌違反規例

 一個自發監管超市的組織「超市監察組」上月進行調查,於兩大超市內檢取51款不同牌子的袋裝米。發現當中只有10款袋裝米,即19.6%是符合現存的食物標籤要求,惟仍發現標明方法「得人驚」,有袋裝米的成分標籤一欄竟寫上「100%米」,沒有為消費者提供任何更多白米資料。超市監察組要求政府查抽查袋裝米的成分及基因測試,及公布檢驗結果,並完善抽查預先包裝食物機制;要檢討法例對成份表的要求,並應修訂食物標籤規例,加入基因改造標籤、產地來源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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