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善用香港作為區域金融商貿中心的地位,鼓勵區內企業在香港設立公司,進行貿易、投資和融資活動,及以香港作為基地進軍國際市場。
二 致力提升和增強香港的各項專業服務,發揮香港作為把國際企業及資金「引進來」、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和作為泛珠夥伴及國際商界的橋樑功能。
三 正積極打通與珠三角的運輸脈絡,加快協調區域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