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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 。
王振民一向都以專業的法律學者形象「現身」,但原來當年法律並非他的「第一志願」。他在接受《大學生報》專訪時表示,中學畢業時,最初想讀歷史,尤其想專攻中國的近代和現代史。但後來因偶然原因與歷史擦身而過,學了法律,現更被稱為「小護法」。
難忘血淚近代史
王振民言及棄歷史選法律,不勝感慨。「我所以對中國歷史深感興趣,是因為讀中學時,看到中國在近代受到外國侵略的種種屈辱,有一種切膚之痛。我當初拿著中國地圖,哪個地方被哪個國家侵略佔領,我記得非常的清楚,也覺得很難受。中國那一頁沾滿血淚的近代史,中國的學生是永遠都忘記不了的。當時我想探討為什麼中國是這樣子的?為什麼中國沒有利用工業化發展起來?中國為什麼喪失了發展的機會?」
法律對於王振民雖非「首選」,但他認為這也是一個很正確的選擇,因為法律不只是個人的興趣。而且他在學習的過程中,對法律有了新的認識:「以前我覺得法律就是為了打官司,是為了糾紛。但是學了法律的時候,知道法律是治國的基本方針,是現代化的治國方式。要想為國家做貢獻,就要掌握一種現代化的治國方式。」
說到自己的大學時代生活,他笑稱:「內地和香港學生之間的特色是有些不同的。我們那個年代的大學生,讀大學都有一種強烈的為國家、為人民做出點貢獻的追求,不是為了個人利益。這可能是因為大家在大學的時候都比較理想化。」他透露,自己的大學四年,正是由1985到1989年--國家處於改革的關鍵時期。在這個時候遇到很多的政治風波,包括86年的學潮和89年的政治風波。
回看大學時代感慨多
他表示:「當時的大學生有特別的追求和想法,而有些想法可能和國家的發展策略不一致,畢竟是青年學生,要面對很多很情緒化的挑戰,我相信在這個方面全世界的學生都一樣。有些事情現在回頭看,有考慮不周到的地方。當時我們經歷了政治風波的嚴峻考驗,感覺是很不一樣的。很多大學生處於比較亢奮的狀態,那是一種很特別的經歷。」■本報記者 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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