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鍾立)全國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接受《大學生報》專訪時表示,法律是一把雙刃劍,如果依法辦事,可以促進國家及法律本身的發展,但亦有些人學了法律之後,鑽法律的漏洞,做破壞法律的事情,因此,最重要的不是學法律,而是如何運用法律。
不斷完善法律制度
對近年來內地連續發生多起內地律師和地方政府之間的紛爭,王振民在訪問中說,內地的法律制度剛剛開始發展,還有很多地方制度還不夠健全,為法律工作者帶來困擾。「到底是按法律辦事,還是不按法律辦事,內地的法律工作者經常要面對兩難的困境。」
他認為,法律是雙刃劍,在法律健全的情況之下,例如在香港,即使律師想幹壞事,也比較困難。但當制度不健全的時候,好人不一定可以幹好事。他認為,目前國家需要一方面加強律師的職業道德,另一方面也需要更快更好地在法律制度上加以完善。
基本法是「小憲法」
另外,他認為要增強港人對基本法的認識,最重要的是要令港人意識到基本法對他們個人以及整個香港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唯有讓市民意識到基本法關係到他們個人的命運,關係到香港的長遠發展,才能夠激發起港人充分認識基本法的推動力。
他舉例說:「這就像美國的大學生,不少人出門往往帶兩本書,一本是聖經,一本是憲法。我問他們為什麼要帶憲法?他們說『憲法是護身符,憲法是保護我們的』。基本法就是香港的『小憲法』,大家如果可以像美國的學生般意識到美國憲法的重要性一樣,意識到基本法的重要性,才能促使人們真正地去認識和了解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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