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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友虐待的城大女生,案發送院時可見頭髮已被剃短。 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名19歲城大女生疑遭剃頭虐打案,其男友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襲擊致身體傷害及一項刑事恐嚇罪名成立,被告承認曾用木棍和紅原子筆襲擊女友,更威迫她剃頭和用?刀自殘以表忠心;控方在庭上向法官呈上一封由被告女友撰寫的「神秘信件」,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待控方確認該信件的真偽和索取一系列有關被告的報告。
22歲的被告許冠泰,曾在網上咖啡店任職,昨上庭時身穿白色T恤、深綠色長褲,審訊時一直低下頭及把雙手交叉垂下,神情呆滯,其父母亦有到庭,表現得很擔心。控罪指被告於06年1月中至2月9日期間,在白田?h裕田樓的住所內,襲擊及恐嚇姓蕭女友。
以死相迫不准女友離開
案情指被告於2000年透過互聯網聊天室認識現時就讀城市大學的女友,更發展成戀人。直至05年9月,被告懷疑女友與一名男同學交往後變得非常生氣,更下令女友與男同學斷絕聯絡。被告得悉女友背著他繼續與男同學交往後,在今年一月中,相約女友在青衣青華苑的住所樓下「講數」,並憤斥女友不忠。被告自1月13日帶女友上祖母位於白田?h裕田樓的住所後,一直以死相迫不准女友離開,又用木棍和紅原子筆襲擊女友的腿和眼,被告更威迫女友剃頭和自殘以表示忠心,否則被告會親自動手,為免受到更嚴重的傷害,女友惟有自己剪頭髮和用?刀?面和前臂。到了2月9日被告提議二人自殺,女友致電母親求救,母親報警,警方趕至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無法控制而虐打女友,女友送院驗出身體有多處傷口。
辯方稱被告女友得悉不需上庭後,某日將一封信放入被告的信箱裡,信中指二人曾經真心相愛,並提出一些令被告作出異常行為的原因,亦指部分傷口是她自己造成,並已痊癒,她已原諒被告的所作所為。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刑事紀錄,今次是被告的初戀,他因情變而不懂處理自己的情緒,因而作出反常的行為;由於被告深感後悔而認罪,使女友不需上庭作供;被告在還押期間已體驗失去自由的滋味,將來不會再犯同樣的罪行;被捕後家人仍對他不離不棄。希望裁判官能考慮以重的罰款、社會服務令或短期監禁判罰被告,又請求裁判官在判刑前讓被告保釋。
案情非常嚴重官拒保釋
裁判官曾斥責控方為何在案發一個月後才替被告女友拍下受傷的照片,又指案情非常嚴重,必須索取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勞教所、精神和心理報告,此外還要待控方確認被告女友信件的真偽和讓感化組調查她的心理和福利狀況,故拒絕辯方保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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