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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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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偷拍裙底春還柙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25]

 【本報訊】一名社工系碩士疑不堪失戀和事業失意的雙重打擊,藉著拍女性裙底春光來減壓,被告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名,還柙至6月17日以候精神和心理等報告。

 承認偷拍裙底春的被告李志浩,現年31歲。案情指李於本月18日在尖沙咀某免稅店內跟蹤兩名女子出店,一名便衣保安員覺得可疑,尾隨李至北京道的行人隧道,發現李把攝影機藏於外套下,拍攝二女裙底春光。保安員與途人合力攔截李,巡經的警員將李拘捕,警方在李的攝影機內發現共13段不知名女士的裙底影片。

醫證患適應障礙病

 辯方在庭上宣讀一封由精神科醫生所寫的信,指李自幼家貧、性格內向、不善表達感受,加上因前女友結識新歡而分手和事業失意,要以「非一般的方法」減壓;李並患上「適應障礙」病,於本月始已在更生會和國際監獄團契接受心理治療。辯方又向裁判官呈上3封由李的新女友、舊同學和父母撰寫的求情信,指李誠實可靠,勤力讀書和工作,任職社工時盡責,關心求助者,卻因情緒不穩而不能自制,案發後向新女友坦白地講述事件,深表後悔,願為新女友改過,希望裁判官能輕判。辯方稱李沒有刑事記錄,監禁對李的病情無幫助,更會中斷輔導進程,希望裁判官能考慮判以感化或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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