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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房協主席李頌熹由上月起開始官司纏身,由入稟索償,至被人入稟追究,後得公司「力撐」撤銷訴訟,過程可謂峰迴路轉。
清剿「籠�G雞」 再告對頭人
李頌熹於本年4月27日,聲稱於去年9月23日與Chan Tin Chi,就轉讓涉案公司股份達成協議,惟協議由詐騙及錯誤造成,故要求法庭聲明協議無效,而李亦將涉案公司的部分股份,配予次被告Warrington Capital Asia Limited,故要求法庭頒令配股作廢,並索取賠償。
但李頌熹於5月23日遭「李頌熹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李頌熹測量師有限公司」入稟,指於前年10月25日,李在未獲授權下將一些合約轉到自己公司,合約涉款700萬元;又於今年4月底,非法挪用原告子公司的兩部汽車,以及逾3百萬元款項,要求追究。
惟4天後,即5月27日,突有新發展,集團突然刊登聲明,指經查明後,有人利用公司名義控告李頌熹,故撤銷有關訴訟及向李致歉;更反向高等法院入稟,指公司另一人員在未經授權下代表公司展開訴訟,要求法庭頒令限制該人員再以公司董事身份行事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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