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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經過:兩名男子,串謀4名人士,在1996年至2000年間製造連串汽車意外,先後向11間保險公司提出約28宗索償申請,詐騙保金總金額達240萬元,被判入獄38個月及30個月,同案4名被告則被判社會服務令。
1998年
經過:6名人士,因串謀自編自導自演多宗交通意外,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援助金達20萬元,被判監1至2年。
1998年
經過:4名車房東主及工人,在96至98年間,串謀蓄意毀壞汽車後虛報在車禍撞毀,成功向多間保險公司索償近70萬元;後來東窗事發,被判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監禁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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