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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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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封閉名冊30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02]

 【本報訊】(記者 明言)曾承諾於今日公開會員名單的民主黨,突然於昨晚9時許向傳媒發出短訊,以「公開會員名冊會抵觸《基本法》所保障的個人私隱權及結社的自由等權利」為由,決定「封冊」30天,並聘請大律師尋求進一步的法律意見,希望透過司法程序尋求不公開黨員名冊云。

稱公開名冊違私隱權

 公民黨早前公布黨員名冊時,將所有黨員的通訊地址一律填上該黨的辦事處的地址,已被公眾批評為「不夠光明磊落」,想不到民主黨竟「變本加厲」,在昨晚該黨的特別中委會通過「封冊」的決定。

 在事前一直「無聲無氣」的情況下,該黨昨晚突然發表聲明,稱根據該黨獲得的初步法律意見顯示,公司條例有關公開會員名冊的規定,可能與香港《基本法》所保障的私隱權及結社的自由等權利有所扺觸;該黨正尋求進一步的法律意見,且不排除以適當的司法程序以檢定公司條例有關條文是否適用於香港政黨組織。

 聲明續指,該黨今日會根據公司條例第99條所賦予的權利,在本港一份報章上刊登通知,封閉民主黨的成員登記冊30天,以便有合理時間進一步徵求法律意見及考慮是否進行有關的法律程序。

指曾遇到很多「麻煩」

 事實上,民主黨已多次出招,以拖延公開名冊:當各大傳媒本周初向民主黨要求查冊時,該黨職員諸多刁難,著傳媒必須親身到該黨登記,又拒絕說清楚明確查冊時間,只稱「按照法例規定,即有關人士提出要求後10天」。是次更在公開黨員名冊的前夕,才於晚上急召特別中委會,通過封冊決定。

 該黨秘書長張賢登在接受查詢時承認,民主黨員過去遇到很多「麻煩」,甚至因身為黨員而被僱主開除,故該黨認為公開名單需要小心處理,而自報章刊登政黨需要公布黨員名冊之後,黨內即不斷尋求法律意見,在諮詢黨外資深大律師意見後,認為政治組織有別於一般商業機構,故決定「封冊」。

不排除再多封冊60天

 他們又不排除封冊30天後,按照法例賦予權利,再申請延期多60天,讓民主黨有更多時間尋求司法覆核。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在接受查詢時表示,他們早於準備創黨時已討論過有關問題,但因不希望「甫創黨便立即要與政府打官司」,故最後同意公開黨員名冊。至於民主黨就此尋求司法覆核,湯家驊表示尊重他們的決定,認為有關法例有爭議的地方,故很難說「有冇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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