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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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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學童侵犯兩胞妹候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02]

 【本報訊】14歲中學男生人細鬼大,為了發洩性慾,聲稱趁母親終日出外打麻雀,乃向兩名年僅8及9歲的親妹埋手,在強姦大妹後,再兩度非禮幼妹,直至兩胞妹由社署安排交由寄養家庭撫養後,才揭發事件,該名現就讀中三的胞兄昨在高院承認亂倫及非禮等3罪,法官姑念被告將要參加學校考試,特批准被告繼續以500元現金保釋外出至7月4日才宣判。

下月考試 獲准保釋

 主審暫委法官杜麗冰認為案中被告年紀尚輕,坦白認罪顯示有悔意,法庭應給予機會讓他改過自新多於懲罰,現考慮被告雖曾被踢出校1年,但兩年前又成功重返校園,並於本月22日至下月3日須參加中三考試,故接納辯方要求,批准被告繼續擔保外出,其間等候拿取被告的家庭背境、社署等報告,及感化官須召見被告教師,以了解被告在校內的表現,以及兩名受害人在性侵犯事件所受到的影響評估報告。

寄養家庭揭發事件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被告父母於03年離婚後,父親一直下落不明,母親則終日打麻雀,不理會4子女,一家五口靠綜援維生。事發於03年7月至12月被告稱因性衝動才會做出這愚蠢的行為,案發不久後兩受害姊妹已由寄養家庭照顧,被告及幼弟則繼續跟隨親母生活。被告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已深感後悔。

 案中被告於89年1月出生,兩胞妹分別在94年及95年出世,被告等兄妹在父母於03年7月離婚後,全跟隨母親生活,03年7月某日晚上,被告趁母出外打麻雀,著9歲妹臥在床上,脫光對方衣褲,將陽具插進妹妹的下體,妹呼叫疼痛,被告則抽出,轉移摩擦達5分鐘,被告在整個過程均沒有戴上避孕套。

 同年12月,被告又先後兩度以陽具摩擦幼妹的下體,直至射精為止。04年4月兩受害人由社署安排交由寄養家庭照顧,幼妹在沖涼時向寄養的母親透露曾目擊哥哥壓在姊姊身上,寄養家庭即知會社署,警方於去年8月29日將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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