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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謀殺的胖女屍體由消防員抬離山澗。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群男女童黨,指喜歡「扮大家姐」及自稱「撞鬼」的18歲胖女友人偷錢,涉嫌於觀塘一單位內以啞鈴、木棍及拳腳虐打她10小時致死,然後以腐蝕性液體灼屍後再棄屍水溝,這宗被控方形容為「毛骨悚然」的案件昨開審。涉案的8男1女,其中7人被控謀殺,曾參與虐打的13歲特赦證人的口供,將會是案件的關鍵。
涉案的8男1女,案發時年介13至21歲,其中7人被控謀殺。控方開案陳詞指,事發於觀塘鯉安苑鯉逸閣一單位,是女被告勞嘉寧的住所,最年長的首被告杜振宇與她為情侶關係,不時會到單位過夜。杜於警誡下稱,經朋友介紹認識死者劉美英(18歲)僅1個月,起初一同玩耍相安無事,後來死者「好像失了常」,除了曾稱「撞鬼」,又偷眾人的錢。杜又稱,被捕前半個月也曾打過死者約5分鐘,她才承認偷錢。
指死者突失常喜偷錢
特赦證人口供指稱,各人在首被告杜振宇的指示下,於04年7月14日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8時,施以拳腳和木棍,斷斷續續多次虐打死者足足10小時,每次歷時約20分鐘,杜亦曾掌摑死者、以啞鈴毆打其腹及用頭撞死者的頭。死者當時已被打得流出鼻血、眼睛紅腫,身上亦有瘀傷。
控方形容毆打「令人毛骨悚然」,「很難解釋為何於一班朋友中,會選中一名少女……被有系統地毆打一夜致死。」
眾人於翌日早上出外吃早餐,約9時回到單位,發現死者躺在地上,已沒有呼吸,第七被告吳翱顯於是施以急救半小時。
首被告警誡下稱,死者的呼吸時有時無,心跳微弱,一直不知道她死了沒有。後來有人提議以硫酸灼屍,希望令屍體外貌無法識別,最後有人買了10至12瓶腐蝕性液體。
控方續稱,7月15日凌晨約4時,死者被放在一個裝24吋電影機的紙皮箱中,再由被告林偉世、吳翱顯及案中特赦證人用手推車從單位運走。遇到大廈看更詢問,3人回答說打算將垃圾推往垃圾站。
手推車運往山邊棄屍
6日後的早上,一名清潔工於附近的山邊水溝發現屍體,警方於現場檢獲死者的銀包及身份證,亦發現紙皮箱碎片及一架手推車。首被告杜振宇於7月24在事發單位被捕,警誡下稱被告潘浩蔚和吳翱顯曾表示因為死者「扮大家姐」而想打她,自己則有阻止眾人。
法醫稱屍體腐化,看不到有任何內、外傷,所以不能確定死因,但控方根據各人的警誡供詞,相信毆打是主要的致死原因。
庭上所見,杜振宇不斷專心寫字,17歲的第四被告李毅朗因沒有被控謀殺,獲准保釋,全套西裝下配以一雙波鞋,不時閉目,又脫下波鞋,中午時分又向懲教署人員打「食飯」手勢。案件今日續審,估計審期長達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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