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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獲悉法庭裁決結果後走出住處接受採訪。 中新社
【本報訊】據香港有線電視報道:香港時間2日凌晨,加拿大聯邦法庭裁定暫緩執行對賴昌星的遣返令,批准他繼續留在加拿大,以申請對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司法複議,並等候覆核結果,這可能至少需時兩個月,最長可達9個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則重申,中方在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案件,立場不變,希望加拿大盡快將他遣返。
中國重申遣返立場
判詞表示,賴昌星提出返回中國可能受到不人道對待,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必須適當處理,如果現在將他遣返,會令他面對生命和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的風險,構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而且維護公正和賴昌星的利益,較當局盡快遣返的責任更為重要。但裁決書也說,這是一個臨時性的決定,有效期直到法庭決定是否接受其司法複議的請求為止。
賴昌星得知裁決後表示「非常開心」,並和代表律師之一拉森見面,商討下一步司法程序,並預計在本月18日前,向加拿大移民部對其遣返的風險評估提出司法覆核。聯邦法庭發言人說,賴昌星和移民部要分別在30天和其後的30天內,把要求司法複議的申請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相關文件呈交法庭,最後由法官和控辯雙方確定聽證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最多可再賴九個月
拉森說:「如果司法覆核不獲批准,法庭會宣佈不接納申請,賴昌星便會再次面對遣返;如果獲批,法庭將會在接納申請的30至90日內開庭審理。」賴昌星的另一名代表律師馬塔斯還表示,如果賴昌星獲得了整個司法程序,那麼即使他的上訴最終被駁回,仍需要6至9個月,如果獲得勝訴,就可以申請在加拿大定居,否則,仍然可能被遣返。
負責執行遣返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已經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暫緩執行原定6月2日實施的遣返,由聯邦法院進行司法覆核後再決定是否遣返。而賴昌星也將繼續在溫哥華的家中接受軟禁,等待法庭有關司法覆核的相關聆訊。賴昌星還表示,自己沒有預計所需要的訴訟費用,不過會上網找一些朋友,包括找一些內地人資助,不過他承認這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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