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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癖電槍色魔當日被警員押返住所調查。資料圖片
【本報訊】患有「易服癖」的20歲水喉技工,聲稱受到父母離婚的困擾,自16歲開始愛上穿女裝緊身衣褲自拍,甚至迷戀制服和絲襪,更偕友到深圳召妓大玩性愛遊戲。另外,為了滿足個人的戀物癖好,在機場巴士上盜取空姐制服供自賞,更帶備電槍尾隨制服女售貨員上樓企圖施暴。他昨在高院因偷竊,非禮及攜帶電槍意圖犯案等7罪,獲輕判入獄5年。
該名難抵制服及絲襪誘惑的被告陸肇麟,中三後轉往建造業訓練局受訓一年,取得水喉技工證書。其父母於2001年離婚,母親後改嫁。辯方昨向法庭呈上5封求情信件,包括被告母親、僱主、同僚、被告自己及深水�蒺洈幫洈漯壑u等,內容顯示被告深感後悔,且被告經常做義工,造福人群。
受父母離異困擾 愛易服戀物
辯方大律師李卓汶求情指,被告自16歲發現自己對女裝衣物感興趣,有時會易服以滿足個人的嗜好。他在深圳有一女友,兩人有正常的性生活,但他有時更會穿上緊身女裝衣褲。
去年7月中被告以100元港幣在深圳買入一支電槍,認為擁有電槍是一種「有型」的表現。被告每次看完色情影帶後,便會出街召妓或做按摩。
辯方提交兩名精神及心理專家何澎年及梁莊麗雅的報告,證實被告患上戀物及易服癖好,以滿足個人的不尋常性傾向。其形成此種怪癖,其中一原因是被告對父母的離異受到困擾,長期抑壓情緒。而懲教署的心理學家報告亦證實被告有易服癖好,有時更會到深圳大玩私人性愛派對。辯方希望法庭姑念被告坦白認罪,免卻受害人出庭作供等因素,而予以輕判。
非禮售貨員 警檢鎖匙搜住所
案發去年7月22日晚上,被告在長沙灣青山道尾隨26歲制服女售貨員返家,以電槍襲擊對方的腰部,幸事主以手袋阻檔。被告強行把她拉到梯間,觸摸其下體。事主不斷掙扎大叫,驚動鄰居報警。警方其後憑被告遺下的鎖匙,在區內鎖定60幢大廈,逐一嘗試開啟大閘,卒找出被告居所,並在他房間起出5套國泰及港龍的空姐制服、女裝內褲、絲襪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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