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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落海的老婦送院不治。資料圖片
【本報訊】中年無業漢疑不忍高齡母親身患惡疾受苦,把她推落海溺斃一案,被告昨於高院否認一項謀殺罪,但承認誤殺母親,並得控方接納修改控罪。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患有抑鬱症,眼見母親受盡病魔煎熬,加上事業失意,才想以死去解決問題,高院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判刑。
被告吳偉光,51歲,被控於去年7月20日在土瓜灣海心廟謀殺82歲母親賴惠貞,不過昨日獲控方接納修改為誤殺罪。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於19歲時患上腦膜炎,當時母親悉心照顧他9個月之久,因此跟母親感情特別深厚。案發時,被告剛失去工作,又不忍母親百病纏身,才希望以死了斷她和自己的痛苦。
死者於95年因意外導致右眼失明,並已移除眼球,其後因細菌感染令左眼亦告失明,更失去溝通和活動能力,估計即使事件沒有發生,死者也命不久矣,而死者生前亦曾表示「死比活更好」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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