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僅為政黨成員並無不妥;
■可以在選舉中行使投票;
■若參與下列政治活動是不可接受的:
—積極參與政黨活動,如出任政黨內的職位、作為黨內委員會成員、作為政黨發言人、參與政黨籌款或招募成員活動等;
—以候選人身份或提名候選人或協助候選人參與區議會、立法會或選舉委員會,以及行政長官職位的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