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黨早前被傳媒踢爆,有兩名黨員具暫委法官和特委法官的身份引起外界高度關注,質疑有利益衝突。公民黨「死撐」暫委法官,跟普羅市民一樣享有結社自由,不應阻止;而民建聯及不少市民大眾則指,兼職法官應與全職法官同樣保持政治中立,維持司法獨立。
馬力:兼職法官應受規範
出任公民黨黨魁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早前撰文指,暫委法官本身是大律師,跟普羅市民一樣享有結社自由。對於有人質疑,為何全職法官不能加入政黨,暫委法官卻有所不同?她指暫委法官任命只屬臨時性質,每年聆訊時間不過數星期。換言之,他們大部分時間的身份是大律師。公民黨成員梁家傑更疑問「為何要因為那短短一個月的臨時法官工作,就限制他們在其餘11個月加入政黨的權利呢?」
不過民建聯主席馬力認為,法官為確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並讓公眾看到,其行為必然受某種程度規範,兼職法官亦同樣適用,例如英國的指引適用於兼職法官外,暫委法官(recorder)亦然,規定假如任何政治或其他活動可能與其司法職務衝突,或可能被視為影響公正便應避免參與。
外國多限制法官政治聯繫
另外,美國的法官守則對法官參與政治組織和活動的限制也同樣適用於兼職法官。相比之下,香港的規定卻把兩者區分,顯然是種制度的缺失。
回看坊間,評論大多認為法官不應入黨,以維持政治中立;也有坊間評論認為法官入黨不一定會有所偏袒,但「防患於未然」,保障司法獨立,不與政治扯上關係,這是基本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