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公屋租戶於申請�壎~調遷時,虛假陳述其已婚女兒仍屬單身一族,企圖增加獲派更佳單位的機會,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及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港幣共1.3萬元。
該名租戶與4名家庭成員居於一個室內面積29.26平方米的公屋單位,他在2004年6月透過自願�壎~調遷計劃申請�壎~調遷,並在申請表上聲稱其已婚女兒仍屬單身,刻意隱瞞其女兒已婚的事實。
該租戶日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作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被判罰款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