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6月27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娛樂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蕭芳芳:應收緊保護兒童法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27]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李慶全)「愛心樂韻頌護苗慈善粵曲晚會」將於七月廿八日在香港大會堂舉行,所籌得的善款將全數撥捐「護苗基金」,昨日「護苗基金」主席蕭芳芳出席記者會,為配合保護兒童的主題,邀得兩位化了大戲妝的小朋友展示演戲的功架。

鼓吹侵犯女性

 芳芳表示最近有兩宗新聞令她勃然大怒,幾乎引發心臟病,第一宗是森美、小儀開題目選舉「最想非禮女藝人」;另一宗是有雜誌以十四歲Cream組合成員李蘊的性感濕身照當封面,惹來近百宗市民投訴。芳芳坦言聞得這兩宗新聞都很激氣,因為都是鼓吹去侵犯女性,手法不應如此低庄。

 芳芳表示:「護苗基金」已因森美事件,向影視及娛樂廣播事務管理處投訴。問她森美、小儀被懲罰停薪留職兩個月是否已足夠?芳芳謂影視及娛樂廣播事務管理處方面也來信回應,表示會開會研究,著她等消息。

賣弄兒童色情

 而雜誌以未成年少女賣弄色情,芳芳稱「護苗基金」也接獲多個電郵及電話投訴,她也準備向政府有關方面投訴,擺出姿態。芳芳怒稱該雜誌賣弄兒童色情,以未成年少女與性放在一起,感覺相當露骨,簡直是毒害下一代,她奉勸傳媒不應為出位、為賺錢而做出傷天害理的事,因為下一代好寶貴,如果當年青人看到十四歲未成年的少女也可以脫,讓發育中的男孩以為這是合法,可以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所以今次好離譜,為工作也要想因果,每行業都有自己的操守,更應該自律。

言論應該有責

 芳芳促請政府要收緊保護兒童的法例,例如違例即作出檢控,因現在部分傳媒在「踩界」。芳芳謂:「社會雖然有言論自由,但言論亦要有責任。」有指李蘊母親於拍攝時亦在場,其母亦聲稱受騙,芳芳揚言身為母親更加應該保護女兒,不讓她再給人家欺騙。芳芳覺得,身為藝人,要知道自己的社會責任,尤其年青一代的藝人更是年青人崇拜的偶像,受大眾矚目,所以更要知道自己所做的行為,也要抱存一份使命感。問到森美和李蘊事件哪一宗較為嚴重?芳芳說:「兩件事都不應該發生,全部都係叫人侵犯女性,不過森美件事都已有回響,希望政府會繼續關注保護兒童。」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娛樂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