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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 富義 劉寶珠 通訊員 潘毅
深圳弘法寺日前在小梅沙舉行了大型海上放生活動。弘法寺方丈百歲高僧本煥長老主法為放生物命舉行了莊嚴隆重的放生儀軌。近千名信眾參加了這次大規模的海上放生法會。弘法寺印順法師、一如法師等率信眾送放生物命入大海,三隻年齡近四百歲,體重五百餘斤的老海龜匍匐在佛門泰斗本煥老和尚的膝下,垂淚謝恩,頻頻叩首,場面泣泣感人。
中國漢地的放生習俗並不始於佛教。《列子·說符篇》載:「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可見逢節日放生,古已有之。佛教傳入中國之後,亦大力提倡放生,並與中國原有之放生習俗相融合,演變出獨特的法會——放生會。所謂放生,即贖取被捕之魚、鳥等諸禽獸,再放於池沼、山野之中;佛教稱舉行此儀式之法會為放生法會。我國佛教的放生,是與戒殺念佛之行儀緊密相連的。一般說來,按現行《放生儀規》,放生全過程可分為灑淨頌偈、說三皈依、放生發願三個程序。
由於放生既源於我國古代民俗,又有佛教經典的依據,因此放生在我國民間和佛教界均有相當深遠的影響,留下了許多膾炙人口的有關放生的詩文。宋代陸游詩云:「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難伸。設身處地捫心想,誰肯將刀割自身?」元代趙孟頫詩:「同生今世亦有緣,同盡滄桑一夢間。往事不堪回首論,放生池畔憶前愆。」這些詩文寓意深刻,發人深省。一般說來,放生是寄托著深厚的佛教意蘊,因而是十分莊嚴的,但在其傳播過程中亦出現了一些與放生原旨不符的流弊。比如,放生中出現重虛文而不重實質的現象;又比如,一些人專門從事捕捉禽獸鳥魚,以供放生之用。基於此,歷來放生均提出一些注意事項,其要大抵為:第一,放生無定物,即無論陸走飛禽,量力買放;第二,放生無定日,雖有的規定每月一次或佛誕日舉行,但萬不可限定時日,以免有人專門於此日前大量捕捉生靈;第三,放生無定處,即不要受儀規的束縛,遇有特殊情形,即可隨處放生,只要稱念佛號加以接引即可,不一定要舉行完整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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