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成立於1989年,原名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是獨立的法定機構,以監察政府和公營部門,直接調查和處理涉及濫權、不公平或偏頗的行政失當投訴。在《香港行政事務申訴專員》首份年報中,明確指出申訴專員公署是為補足及加強現有投訴途徑而設,絕非要取代現行的投訴和監管機制。■本報記者:羅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