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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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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獲豁免徵GST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7-19]

 【本報訊】雖然商品及服務稅(GST)涵蓋各種各類的商品及服務,但為了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香港的競爭力,政府一如外界估計般,建議豁免大部分金融服務的稅項,並同時調低從事金融服務企業的利得稅。

政府冀維持港競爭力

 有會計師認為,政府的建議主要是參考外國的經驗,例如現時新加坡等,對金融服務豁免徵稅。他認為金融業對本港非常重要,若政府希望維持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金融服務一定需要列入豁免名單。事實上,金融服務涵蓋層面十分廣泛,由大至企業上市的顧問費、保薦人收費,小至市民向銀行職員、理財顧問或證券經紀等查詢專業意見,全都是金融服務。另外,金融產品如保險、基金,甚至股票的買賣等也要納稅的話,預期大家將減少購買保險或債券等較低回報的產品,而小投資者在投資前也許不會再諮詢專業意見,令投資風險大增,這些都會對香港發展金融業有極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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