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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其中一個爭議點,是GST無疑與香港素來奉行的簡單稅制有異,但當局在諮詢文件中強調透過對企業的寬免、紓緩及退稅安排,不會影響營商環境,反而有助提升香港的競爭力,而有關改革亦不會改變《基本法》規定的「簡單稅制」的原則。
當局在諮詢文件中承認,開徵GST會對經濟造成一些影響,但對於香港的影響程度主要會視乎GST方案的細節和開徵時間而定,預料香港的整體經濟影響是短暫而輕微。而GST並非對投資徵收的稅項,由於登記企業就資本開支可迅速收回全數的進項稅,企業的投資成本不會增加。
當局解釋,現時有些對投資徵收的稅項會在有關的寬免措施實施後下調。若調低利得稅稅率更可增加投資回報,因而鼓勵投資。至於減低利得稅和調整部分間接稅(如酒稅和汽油、柴油及飛機燃油稅)的建議,會有助減低部分行業的經營成本,或多或少可提高他們的整體盈利能力及競爭力。
強調符合《基本法》規定
當局又認為,稅制改革會把稅收來源由入息稅和稅基狹窄的間接稅,擴展至稅基廣闊的商品及服務稅,香港稅基的整體效率、競爭力和穩健程度會得以提高,最終促進香港經濟增長和繁榮。
當局又強調,GST將是單一低稅率,適合香港的情況,也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唐英年亦強調說:「我必須強調,政府無意改變香港令人稱頌的低稅率稅制。」文件指,由於稅基廣闊,豁免項目為數很少,GST稅制相對簡單、有效率及健全,而企業的遵從成本也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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