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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中小港企仍難進一步發展壯大。
為加快珠三角低端產業轉移到粵山區及東西兩翼,粵政府可謂用心良苦。一是「威逼」,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對港企形成了泰山壓頂之勢;二是「利誘」,出台了《關於廣東省山區及東西兩翼與珠江三角洲聯手推進產業轉移的意見(試行)》,給出諸多優惠政策,並推出了數十個「產業轉移園區」。
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副秘書長郭萬達指出,粵政府為促使港企轉移,主要使用了三種手段﹕
一是政府強「推」著港企往外走,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加強社保,對港企有一定壓力,港企如果不適應這種變化,利潤空間會越來越小。
二是政府「逼」走港企,使用強制政策,如提高環保標準、污染成本,對於污染高的企業到期不續約、停止發牌照,取消以前給予的「三免五減」優惠政策。
三是政府「拉」動企業、「誘導」企業轉移,鼓勵山區及東西兩翼與珠江三角洲聯手推進產業轉移的形式,規定轉移雙方按照合作開發協議,由山區或東西兩翼地區政府設立產業轉移園區,由珠江三角洲地區政府負責組織規劃、投資、開發、建設和招商引資等工作,並按商定比例在一定時期內進行利益分成。
儘管如此,記者了解到,廣東大多「產業轉移園區」形同虛設,配套措施不足,韶關等山區不少園區轉移落戶的港商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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