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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泰興董事總經理羅守耀憂終院的裁決會助長破產避債風氣。
終審法院裁定破產條例中,限制破產人士擅自離境的條文違憲,但身為債權人之一的裕泰興董事總經理羅守耀卻認為,本港的破產條例本來已過於寬鬆,現再判決再放寬出境規定,只關注破產人士出入境自由卻忽視了債權人的權益;他擔心,會有更多人本著「再過幾年又是一好漢」的心態動輒申請破產,以避債務。
指忽略債權人權益
羅守耀認為,現行法例要求破產人士,需先向破產令信託人交代才可離境的做法並無問題,因「破產當然需履行一定義務」,香港破產條例其實已比歐美國家寬鬆,如再進一步減少破產人士的限制,他擔心會吸引更多人動輒破產以逃避債務:「香港700萬人已有7萬人破產,其實比例上算多,或許因為數年後又是好漢。歐美國家的人就不敢輕易破產,因他們的後果嚴重好多。」
羅守耀又表示,欠債者一旦決定破產,其實影響多個層面,債權人、其僱員都同受影響,法例對破產人士作出一定限制,可起阻嚇作用,防止他們以破產令作「擋箭牌」避債。他認為終院是次判決也許真的保障了破產人士出入境自由,但卻忽略了債權人的權益。 本報記者 郝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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