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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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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銷售稅後患無窮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7-24]

■田北俊 自由黨主席

 縱使社會上有不少反對聲音,特區政府仍然在上星期推出有關商品及服務稅(簡稱「銷售稅」)的諮詢文件。對自由黨來說,雖然我們也認同香港的稅基較為狹窄,長遠而言,需要作出改善,亦同意政府進行諮詢,但由於開徵銷售稅極有可能為香港帶來無窮禍害,因此我們是無法支持的。

 綜觀社會上就是否開徵銷售稅,斷斷續續已爭議了近20年,而由港英時代到回歸以來,歷任五屆的財政司都提出過要研究此稅項,不過都因社會上有強烈反對意見而作罷;而真正公開作出諮詢的,今趟還是首次。這一趟,當局為諮詢文件做了很好的包裝——訂下「擴闊稅基、促進繁榮、最佳方案齊商定」的口號,同時又在文件的開首鋪陳了很多所謂的理據,以證明開徵銷售稅是唯一可行、何其必須和好處多多的。

銷售稅有違「小政府」原則

 文件所說的,驟耳聽來似乎相當動聽,也是十分的為大局著想。但是開徵銷售稅和促進繁榮兩者的關係是否成正比?銷售稅是否真的如當局所說的百利而無一害?除此之外是否沒有其他擴闊稅基的辦法?對一向實行簡單低稅制的香港來說,是否適宜引入銷售稅這一複雜的稅種?銷售稅會為香港的民生和經濟帶來什麼巨大的衝擊?對工商界和旅遊業等又會造成何等深遠的影響?這種種問題,都令人產生疑慮,政府亦一直未能為公眾人士提供令人滿意的答案。

 因此,當我們想深一層,便很難理解為什麼一定要開徵銷售稅。再說,香港並非如外國般要負擔大筆的國防和外交開支,也不受地震或海嘯等大型天災的威脅,因此並沒有一些很沉重的開支,是非要靠開徵銷售稅來支撐不可。而且香港幅員有限,只要政府能夠提高本身的運作效率,做好節流措施,以每年平均二千多億元的庫房收入,來維持政府的日常運作,絕對是綽綽有餘。問題是我們的政府是否有決心和意願,維持「小政府」的運作原則。

銷售稅「劫盡貧、富和中產」

 或許政府亦已意識到公眾對銷售稅的大力反彈,因此都「放軟聲氣」說現在只是進行諮詢,到最終未必一定推行。但這種說法並不足以令市民放心,尤其諮詢文件正式公布之後,市民大眾都會深深感受到,當局建議開徵的銷售稅,是如何的「無孔不入」,將來不論衣食住行,簡單如買麵包、買報紙、搭巴士、看醫生、讀書,甚至外遊購物超過一定金額也要交稅,誓要將香港變成「萬稅之都」,總之將來不管老中青都難逃一劫。

 由於銷售稅帶有累退成分,而且政府已表明原則是盡量少豁免,故此對承受力較為薄弱的低下階層市民來說,影響勢必較大。而為了作出補償,政府建議了一些紓緩措施,例如會向全港家庭每年提供最多3,500元的水費、排污費及差餉扣除額,低收入非綜援家庭另加2,000元的現金津貼,而綜援家庭除可獲一筆過現金紓緩津貼,綜援金也會按物價變動而作出相對調整。

 不過坊間卻有憂慮,擔心這些紓緩措施不足以抵銷銷售稅的影響,結果令貧者愈貧,並且形容這是「劫貧濟富」的稅種。但我卻認為,說得更正確點,開徵銷售稅其實是「劫盡貧、富和中產」。

不是多贏 而是多輸

 因為,銷售稅在扣除行政費及紓緩津貼後,預計只可剩下200億元,原則上,政府是有一定的減稅空間,例如好像政府所說,將這些收入全數單獨用作扣減利得稅或薪俸稅,都可獲得5個百分點的稅率扣減。問題是社會不會接受只單獨回饋商界或者納稅人,因此極大可能是採取中間落墨方案,即每個階層都有少許寬減,例如,各減薪俸稅及利得稅1%,社福醫療等開支各稍增十多億元。然而這絕不是多贏局面,反而在一減一加之下,社會各個階層都變成受害者,並且可能會因為如何處理政府多出的收入而呈現分化,爭拗恐怕只會無日無之。

 當然,我們亦絕不能忽視開徵銷售稅對整體經濟所帶來的禍害,例如打擊消費意慾、損害經濟發展等。而且,當局在計算開徵銷售稅的行政成本時,都是從政府的層面出發,卻未有計及將會令商界衍生的成本,例如由於稅項複雜而要增聘會計人手的費用,及企業代為徵稅等繁瑣的行政費用,所以從整體社會來說,開徵銷售稅的行政成本一定不止稅收的1%至2%;萬一商界承受不來而要將有關費用轉嫁消費者,到頭來受苦的又是一眾市民。因此,政府對於開徵銷售稅,必須從長計議,絕不可輕率為之。(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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