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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女學生出浴的理大男生(中)判罰18個月感化令。
【本報訊】考獲全級第2名的理工大學電子及資訊工程學文憑男生,到女生宿舍探女友時,用相機偷拍另一女同學4張沐浴照,早前被判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他由兩名男友人以雨傘擋駕離開法院。
成績優異的理大學生任建懿(23歲),被控於今年5月3日在紅磡紅荔道理工大學學生宿舍8樓兩個房間的一個共用浴室內遊蕩,令一名女宿生受驚。
成績卓越 6信求情
辯方稱,感化報告對被告的評價正面。雖然他今次犯了錯,但一直很上進。他的會考及高考成績欠佳,卻因現正就讀的文憑課程成績卓越,將會轉往升讀學士課程。
辯方指被告因無法抑制自己而幹犯本案,但事發後仍留在現場及向事主道歉,還柙兩星期已令他留下烙印,感到懊悔。
辯方又呈上6封分別由被告、其女友、父母、中學校長及老師、中學同學及大學同學撰寫的求情信。
裁判官曾質疑其女友在信中指被告因「精神錯亂才犯案」,辯方則糾正是被告「難抑制慾望而犯案」,各求情信都反映被告的人緣好、一向循規蹈矩,成績並非很好,但一直都努力改善自己,得到校方、父母及朋友的支持。被告願意接納感化報告的建議,並承諾不會再犯案,希望裁判官能給予他繼續升學及循規蹈矩地生活的機會。
面臨校方紀律聆訊
裁判官唐文接納感化報告的建議,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條件是不能再犯案、準時向感化官報告、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在指定的地方居住及工作,及參與社區性支援計劃。
當裁判官問他是否願意接受感化令時,他眼泛淚光、聲音有點抽搐地回答:「願意,明白!」
理大發言人稱,被告為理大宿生,事發後已被勒令不准再入住及進入宿舍範圍。且他因涉及刑事案件,亦將面臨學生紀律聆訊。
理大的宿舍條文定明,男女宿生在晚上11時後,不得進入異性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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