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況下,中一派位每班派38人;若出現超額教師,則以35人為計算基礎。
2.以每班35人為計算基礎的情況下,開辦3班的學校,最少人數等同每班24人。
3.教統局會在每年九月中,檢視學校中一及高中一的學生人數,班數一經落實,將來為同一批學生開辦的初中及高中的班數將維持不變。
4.每班學生人數上限定為40人。
5.教統局會進行檢討,調整2012-13學年及以後的標準班額。
6.在2011-12學年,新舊制兩批學生並存而出現教師不足的情況,可彈性處理教師的退休年齡。
7.收生不足的學校若要繼續營運,可選擇:
(一)辦學團體注資為高中生提供足夠的選修科目
(二)與其他學校合併或合辦課程
(三)參與特別質素保證視學
(四)轉為直資學校或私校
(五)選擇按人數資助模式開辦初中班級
資料來源:教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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