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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荃灣一群置有天台屋的居民投訴,當局多年來向他們僭建的天台屋徵收差餉,卻又要求他們斥資拆除天台屋的做法不公。他們又指控當局默許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香灼璣霸用官地,卻容不下天台屋的小業主。
李小姐在1989年購入荃灣美華樓頂樓連天台的一個單位,買樓手續是在律師樓合法完成,多年來為超過300呎的天台單位每月繳交逾400多元的差餉,但最終難逃被拆卸命運。
「律師都唔知犯法」
「你(屋宇署)話我唔合法,你唔好收差餉啦!我份契係律師樓做,連律師都唔知犯法,我點知?」李小姐想起也氣難下。這個天台單位在地產市道高峰期時月租4,000多元,到數年前只可租過千元,現時屋宇署拆卸令頒下,更加無人問津,只能借給親友居住。
李小姐慨嘆,天台屋並非由她建造,但要她負責拆卸,並不公平。她說:「屋宇署介紹的師父(建築師)話拆要48,000元,唔夠錢就要借。」拆卸令在年底屆滿,屆時倘若仍未拆除僭建屋,她可能要被帶上法庭。
一直跟進區內天台屋問題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天台屋問題已存在超過20年,他手上有的個案超過百宗,大部分苦主都有為僭建天台屋繳交差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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