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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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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誘狎4童色魔重囚8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19]

 【本報訊】一名男子,因非禮及企圖強姦罪曾兩度被判重囚,惟出獄後,他又向多名兒童埋手,先後多次到公園以玩具誘騙4名兒童,到其居住的工廠大廈貨倉大肆非禮,其中兩名兒童更於其住所度宿一宵;被告於本月初承認12項非禮罪後,昨被重判入獄8年。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今次犯案處心積慮、行為猖獗,精神及心理報告指被告是危險人物,重犯的機會極高,因此重判他入獄。

 法官促社署調查是否有需要為受害兒童申請保護令,並繼3位審理侵犯兒童案的法官後,再度呼籲當局設立性罪犯特別登記制度,讓社會對這些人有防範。

認帶兩童返貨倉住所非禮

 被告譚耀成(42歲),任職運輸工人,於本月初承認12項非禮罪。高院暫委法官潘敏琦斥被告於去年11月以玩具誘騙12歲女童及5歲男童,令他們對陌生人卸下戒心,再帶他們到西九龍玩過山車以取得他們的信任,然後後帶2人回葵涌一貨倉的住處逗留一宵。被告另承認曾於公園非禮兩名5歲女童。

 對於其中一名事主獨自由樂華h乘車到油麻地公園玩耍,法官對家長容許兒童獨自出門表示驚訝,並要求社署調查有否為事主申請保護令的需要。另外,於不足半年間,已有3位法官認為有需要設立性罪犯登記制度,防止他們從事接觸兒童的工作。潘敏琦法官指出,雖然本案被告並非從事兒童工作,但亦呼籲設立此制度。

曾兩度因非禮女童判入獄

  案情透露,被告趁為2人洗澡及睡覺時上下其手肆意非禮,又於小巴上撫摸男童下體。法官指出,雖然被告於兩日間提供了住宿及遊戲,並無限制2人的自由,亦無使用暴力,但「多次非禮,與虐待、非法禁固無異」。

  此外,被告曾於85年於公園以飲品,誘騙兩名5歲及8歲的女童到荒廢地盤中非禮。被告當年承認一項企圖強姦及兩項非禮被囚5年;及後再於93年因狎玩同事的7歲姪女而被判囚7年。

法官斥:「悔意流於表面」

 法官形容:被告為「屢咎屢犯的積犯」,又謂「過往的刑罰起不了作用。更食髓知味,變本加厲。雖自稱興之所至,沒有計劃,但帶同玩具到公園找尋獵物,處心積慮,行為猖獗,比過往更加肆無忌憚」。

  法官又指出,被告以往的罪行只涉及女童,但今次則侵犯一名男童,其孌童傾向已根深柢固,難以自拔。法官又指被告「悔意流於表面」,並引述精神及心理報告,指被告「神情冷漠,毫無感覺地敘述犯事經過,未能洞悉對受害者的負面影響」。

需長期隔離接受心理治療

  報告又指被告性格孤立、內向、缺乏自信、自制能力低,患有「社會不合群人格障礙」,重犯的機會極高,是危險人物,須長時間隔離接受心理治療。辯方大律師羅沛然求情指被告小時曾受虐打、精神虐待、性侵犯,家庭關係疏離,成年朋友不多,因此喜歡與兒童來往。法官表示,被告有孌童癖,曾多次犯案,過去的判刑對他起不到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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