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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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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警誡奏效 「壞孩子」改過自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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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經接受警司警誡的舜仔(右二)和母親分享接受輔導計劃的經驗。 本報記者梁嘉儀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一失足未必成千古恨!因一時衝動而干犯輕微罪行的青少年,警方會以警司警誡代替起訴,給青少年改正機會。在警司警誡個案正持續上升情況下,香港青年協會為剛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少年提供即時支援和輔導服務,引導他們走向正途,並於昨天舉行結業禮,嘉許這班「壞孩子」。

177宗個案 逾半犯盜竊

 青協督導主任鄧惠雄表示,YSS於今年上半年,於屯門區接獲177宗警司警誡個案。當中111個干犯店舖盜竊;以年齡分類,介乎13至15歲的個案有118個。他說,青少年犯案多因一時貪念、與家人關係差、結識不良分子、或受朋輩影響所致。

 今年17歲就讀中四的舜仔是其中一分子,他因為財政緊絀,天真的「以為無人知」與朋友一起偷竊,卒東窗事發。舜仔回憶得悉學校報案時心情:「好擔心!擔心自己要入勞教中心,擔心媽咪要請律師打官司。」

舜仔:我肯定不會再犯

 舜仔母親梁太知道兒子犯事時亦難以置信,「好似一下子推了我落樓!」不過開通的她,知道打罵於事無補,繼而檢討自己與兒子的關係,「過分關心,反而變成囉唆和壓力,令他終日在外流連,終於近墨者黑。」今天,梁太學懂真正的相處之道,「不用多,簡單一句說話,他能入耳就夠。」

 現在,二人關係好轉,兒子變得認真、三思行事和負責任,梁太很感激警方以警司警誡代替起訴,令兒子有重生機會。舜仔坦然道:「係人都有錯,我肯定自己不會再犯就已足夠」,不光彩的往事,亦沒有影響他當廚師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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