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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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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車太貼」易釀意外當局擬訂新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22]

 【本報訊】長青隧道奪命車禍發生後,警方正循多方面調查肇事原因,包括機件故障、有否跟車太貼等。其實,「跟車太貼」往往是釀成交通意外主因之一,政府過去不時向駕駛人士宣傳,至少要與前車保持兩秒行車距離。

宜保持兩秒行車距離

 所謂「兩秒距離」原則,是司機駕車與前車應保持最少兩秒行車距離,萬一前車發生突發事故,司機亦有足夠時間應變。自96年開始,運輸署已在吐露港公路路面髹上人字形的兩秒車距標誌,讓駕駛者遵從。一般而言,車輛平日都要預留兩秒停車時間,如在高速公路或遇天雨,更要加倍至4秒。

 目前,雖未有法例針對「跟車太貼」,但如果司機因此而發生車禍,警方可控以「不小心駕駛」罪名。此外,當局正研究訂立針對「跟車太貼」的新法例,規定行車距離須維持不少於兩秒時間,但因舉證存在困難,現時仍需參考海外的經驗作審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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