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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錫(韋+复)
(接上篇)《易經》有古、今本之分的第六條線索是,除以上「古色古香」的內容、詞、句外,另一些情況卻又充分顯露了其「非古」的性質。比如:
(1)連詞「而」的出現。《易經》共有四例,如《同人.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2)詞尾「如」、「若」、「然」的使用。《易經》共有21例,如「乘馬班如」(《屯.六二》),「出涕沱若」(《離.六五》),「履錯然」(《離.初九》)等等。(3)以「享」代「祭」。由商代到西周初,祭祀一般稱「祭」不稱「享」,到西周中葉後才多用「享」字,《易經》有「利用享祀」(《困.九二》)等六例,而「祭」僅一見。(4)以「其」代「厥」。由商代到西周初,第三人稱(含遠指)代詞均用「厥」,不用「其」,至西周中晚期才漸用「其」字,而《易經》之第三身代詞幾全用「其」(共100例),用「厥」僅得1例。(5)疊詞、疊音詞與雙聲疊韻詞數量甚多。(6)齊言(以二、三、四言為多)、排比、對偶句的大量出現及頻密應用。
這些都是不早於西周中、後期的語言現象。
第七,也是最能凸顯《易經》語體之時代特徵的,就是普遍用韻的藝術形式。中國的詩文本非一向有韻,「押韻」這種同中見異、具回環復疊之美的藝術形式實萌芽於商、周之際(公元前十一世紀),而成熟於西周中、晚期(公元前十至八世紀),它與同採聲、韻復疊形式的疊音詞以及雙聲疊韻詞的產生、發展基本上是同步的;而這些發展和音樂的發展又有著異常密切的關係。周人立國之初,韻語首先在樂歌中出現,後來才逐漸擴及散文。西周早期的詩有些尚未押韻,有韻者亦零星而不工(見《詩經.周頌》部份作品)。至西周中、晚期才走向勻稱、規整化,形式美感因此大大增強。散文用韻既然是受詩歌影響,所以出現自較詩歌為遲。據現有資料,商、周甲骨文,西周初期金文以及《尚書》、《逸周書》中屬於周武王、成王時代的作品,都還沒有韻語。中期略有一些,但形式不太工整。直到西周晚期金文如厲王「害夫鐘」、宣王時「虢季子白盤」和《尚書》後期作品(如《洪範》等)才多見較純熟的韻語。總括而言,散文之韻律化、詩化,在西周中期初見端倪;至西周末已有相當發展,但尚欠成熟;而到了春秋戰國則盛極一時。
《易經》正是西周後期對散文作全盤「韻化」的一個嘗試。全書卦爻辭普遍協韻,有些更如詩句,但由於筮辭格式、術語的限制,加以散文用韻的創作經驗尚淺,故形成韻語、散句、謠諺參錯為用的一種「雜拌」體式,句子每每長短不一,押韻的技巧顯得較為粗糙(多異調相協,韻位也不太規則),遠不如後來的《詩經.國風》或《老子》、《易傳》般流暢整飭,鏗鏘可誦,整體來說,尚處敘事、說理散文韻律化的初級階段。若依「韻文成熟度」衡量,應與西周晚期「害夫鐘」的發展水平大致相當。如果再聯繫內容、用詞、句法等去研究分析,很明顯,《易經》寫定的年代應當是西周晚期,而不可能像許多學者斷言的那樣早至商末周初,但也不會遲至春秋戰國。這與李鏡池先生等結合社會歷史、思想觀念、文字意義等多方面考察作出的「著於西周末年」的結論,大體相合(但應為「改寫」,不是原「著」)。我認為可以視作定論。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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