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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小欣
阿嬌鍾欣桐大馬演唱後台被偷拍換衫風波勢可將偷拍風暫時遏止。
有人不明白為何偷拍黎明和樂基兒的家居照、吳彥祖與模特兒女友在客廳中親熱、側田與林苑穿情侶T恤在廚房煮麵,甚至摷垃圾拿有味廁紙去化驗、偷拍菲傭出浴照聲稱是鄭秀文出浴照、北京爆梁詠琪房等等,都未引起外界的巨大回響,何以今次沒甚「睇頭」的阿嬌被偷拍換衫相會鬧大至香港大馬兩地警方,甚至國際刑警加入偵查,社會各界口誅筆伐,偷拍的周刊被影視處列為二級不雅?
雖然在保護私隱條例未正式通過前,偷拍在法律上不構成罪名,但偷窺則是罪行,偷拍裙底風光、偷窺沖涼換衫,當場被發現即可報警拉人,偷拍阿嬌換衫的人,當然亦同時偷窺換衫,這是卑劣及犯法的行為。如果阿嬌在大庭廣眾,無遮無掩下換衫被偷拍,責任在阿嬌;可是她在密封的更衣室內,助手用布遮擋著她身體換衫,做足保護措施,在不知情、不情願下,被狗仔隊偷拍了還放在封面,靠出賣女性身體賺陰公錢,讀者爭相去買,加印一萬五千本,十分鐘火速賣光,對偷拍行為作出最直接、有力的支持,形同集體逼良為娼,所以社會作出強烈抗議。
如果各界仍無反應,這社會便是真的生病,患了偷窺變態狂—當街當巷都是成人雜誌,裸女任睇唔嬲,沒引起搶購潮,偷窺一個不是靠賣弄性感的少女,則爭先恐後要睇,當然還加上偶像效應。
阿嬌為此大叫「好慘!」若果今次各界聯手也未能遏止歪風,就真的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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